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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需注意的小细节总结

来源:洛阳恒企会计培训学校    时间:2019/3/17 10:14:33

  洛阳会计培训班小编分享会计人员需注意的小细节总结

  一、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可以没有公章吗?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明确指出:“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

  二、原始凭证分割单如何使用?

  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给其他应负担单位原始凭证分割单。收到原始凭证分割单的单位以分割单作为记账凭证的附件。

  三、什么样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

  根据《规范》要求,所有记账凭证都必须附原始凭证,只有两种情况例外:1、结账的记账凭证,2、更正错误的原始凭证。

  四、复印的原始凭证可以作为记账凭证的依据吗?

  根据规定,复印的原始凭证不得作为记账凭证的依据。原始凭证丢失的应按《规范》的具体规定办理。

  五、记账凭证装订的厚度如何把握?

  《规范》中对记账凭证的装订厚度没有作具体的规定,一般3厘米为宜。

  六、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能作为调账的依据吗?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只是为了核对账目,并不能作为调整银行存款账面余额的原始凭证。

  七、哪些账簿可以跨年度使用?

  一般来说,总账、日记账和多数明细账应每年更换一次。但有些财产物资明细账和债权债务明细账,如:固定资产、原材料、应收账款、应付账款账簿等,由于材料品种、规格和往来单位较多,更换新账抄写工作量大,因此可以跨年使用,另外各种备查簿也可以连续使用。

  以上由洛阳恒企会计培训班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会计人员需注意的小细节总结,想要了解更多财会资讯,请访问:洛阳会计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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